第一百一十二章 如鱼之得水也(二)(1 / 2)

赤旗 赵子曰 1949 字 16天前

说话之人说王庭。</p>

曹幹问道:“王大兄有何高见?”</p>

王庭说道:“小郎,以行商为名,不就可以了么?”</p>

“行商?”曹幹摸着短髭,沉吟说道,“我也考虑过以此为由,只是现下兵荒马乱,蓦然有行商到乡,岂不奇怪?且则,咱部到海西已有多日,又正在募粮,咱们驻兵县外的消息,海滨乡民必是已知,这个时候,咱如果再以行商之名到乡,乡民只怕更是不会相信吧。”</p>

王庭想了下,说道:“小郎说的是。行商如是不可,以逃难为名如何?”</p>

“逃难亦有些令人生疑。咱若说是从北边逃难而来,力大率与他帐下各部从事,现遍布於郡中各县,咱们是怎么从他们中间安全穿过的?咱若说是从南边逃难而来,南边现下并无大的战乱,於理不通,且我等皆北人,北边的口音或犹能冒充一下,南人的口音咱也都不会。”</p>

王庭低下头,又想了会儿,笑道:“小郎是谨慎人,但那乡民不见得都会思虑这等周全!咱只管说是从北边逃难而来,准备南下投奔亲友,料那乡民,不见得会生疑心。”</p>

李顺也说道:“对呀,小郎,乡民不见得都像小郎这样精细,不一定会生疑心!并且说了,咱们的大部队不进乡,乡民们自也就想不到会有咱们来打海贼,他们想不到咱来打海贼这一点,那么他们也就没有缘由朝‘咱们是去打探海贼情况’这方面去想,进而疑心咱的来历了。”</p>

曹幹仍是觉着扮作逃难之民此法不太稳妥,可他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,再次问了李铁、高况等人,他们亦是无有它策,乃最终作出了决定,说道:“好吧!那就扮作难民试试!”</p>

郭赦之说道:“小郎,进乡的名义有了,诱海贼露头怎么诱?”</p>

“行商也好,难民也罢,这两个说辞,俱是一举两得。”</p>

郭赦之呆了一呆,懂了曹幹之意,说道:“不错!行商、难民随身都会带有财货!”</p>

进乡名义、如何才能把海贼诱出这两个难题解决,他积极地向曹幹请求,说道,“小郎,让我和高大兄一块儿,跟你进乡吧!”</p>

“你是一队之队率,须得领你部曲,不可从我进乡。”已有高况跟从,不再需要郭赦之跟着了,眼下让他率队隐蔽,等候自己的战斗命令更为适宜,曹幹摇了摇头,不同意他跟从进乡。</p>

李顺、李铁、闫雄、王庭等纷纷请求跟从进乡。</p>

曹幹早有了跟从他进乡的人选,他起先选定的是郭赦之、田屯两人,外加闫雄或王庭中的一个。郭赦之、田屯是保镖;闫雄外粗内细,王庭识字机警,他两人都能帮他探查海贼的情况。</p>

稍微的又斟酌了下,曹幹说道:“此次进乡,人不能多,高大兄、田大兄两个跟着我,此外,王大兄,你也跟着吧。就咱四个人。高大兄,你扮作我的外兄,王大兄、田大兄,委屈你俩扮作个仆从。……李大兄,你从咱随军带的辎重里边,取点财货出来,交给王、田两位大兄。”</p>

李顺应诺。</p>

计议定下,曹幹、高况两部人马合作一部,开拔队伍,启程继行。</p>

……</p>

海西县城距离海滨不到五十里地。</p>

控制着行军的速度,行了一天的军,入夜后,离城约有二十多里,再前行十几里地,便是曹幹选定的他们的目的地了,——海西十四个乡,不算邻城不远的四个大乡,其余十个小乡,位处县东的共有两个,一个靠北,与朐县的伊卢乡接壤,另一个即是曹幹选定的这个目的地。</p>

此乡名叫益民乡,下辖五个里。</p>

依县寺户籍册去年案比人口时的最新记录,该乡计总共有民户近四百,口近两干。不过县寺户籍册上的此个户、口记录,虽是去年的最新记录,与益民乡的真实户口情况相比,却还是有出入的,出入还不小。益民乡真正的户、口,现在其实不过户三百上下,口干余而已。</p>

之所以会出现真实人口和县寺户籍册上人口不合的状况,原因也很简单。</p>

治内户口的增、减,是朝廷评核当地长吏治绩的一个重要项目。於任期之期间,若是治下百姓的户口得到了增加,就会被评为优等,得到朝廷的褒奖,有利於升迁,反之则会得到惩罚。</p>

因此自前汉以来,郡县长吏就不缺有在治内百姓人口之增减方面造假者。</p>

有的造假,是为得到朝廷的褒奖,是为了升迁。汉宣帝时,有个叫王成的官吏,曾出任胶东相,政绩显著,据说有八万余流民附之,亦即他给胶东国多增了八万多人口,宣帝以是拜他为关内侯,秩中二干石,却在王成死后,人们发现他实际上是虚报了增加的人口。</p>

有的造假,是担心朝廷的惩罚,是为了保住仕途。这种造假,越是在天灾人祸、战乱时期,越是多。天灾人祸、战乱必会导致治内民口的减少,而民口一旦减少,朝廷的惩罚就会降临,重则丢官,为不使自己受到朝廷的惩罚,对於不诚实的官吏,造假,便成了唯一的选择。亦是因了此故,乃至郡县长吏在任命上计吏,也就是负责向郡中、朝廷上报本县、本郡上一年各方面的政绩情况的吏员时,往往会倾向於选用“便巧吏书,习於计簿,能欺上府者”为之。</p>

益民乡的真实户口情况,所以与县寺户籍册上所记不同,即是属於后者。</p>